编辑: lonven | 2016-10-06 |
公司将 与金融机构就项目贷款的事宜进行协商, 当决定由靖远风电作为 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 35,353.60 万元贷款时, 董事会
14 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353.60 万元;
并同意靖远风电在该项目建成后, 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 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靖安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2月2日披露的 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 当由靖远风电作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时, 同 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35,353.60 万元;
在 该项目建成后, 同意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 目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2月26 日15 议案五 关于为四川广元剑阁天台山
10 万千瓦风电场 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同意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 能风力发电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风电)作为主体,负责 建设、运营四川广元剑阁天台山
10 万千瓦风电场项目(以下简 称天台山项目) . 天台山项目已于
2015 年12 月30 日取得四川省发改委的核 准. 根据四川省发改委的核准文件 (川发改能源 【2015】
938 号) , 天台山项目总投资额为 88,817.78 万元(不含送出工程) ,其中 20%资本金即 17,763.56 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剩余 80%投资额 即71,054.22 万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意见, 同意以公司或四川风电作为贷 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 71,054.22 万元的贷款;
公司将 与金融机构就项目贷款的事宜进行协商, 当由四川风电作为贷款 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 公司同意为其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
16 于71,054.22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 71,054.22 万元;
并同意四川风电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 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天台山项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