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10-18 |
一、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联合资信)与景德镇市国资运营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人员与景德镇市国资运 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 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三、本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序 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 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意见.
四、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等.
五、本信用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联合资信不保证引用资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六、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 等级自本期中期票据发行之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
根据跟踪评级的结论,在有效期 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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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主题概况 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景德镇国控集团 ) 前身为景德镇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2007 年4月24 日经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府办字 [2007]21 号)批准变更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为景 德镇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景 德镇国资委 ) ;
根据公司
2016 年5月4日出具 的公告,公司名称更改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资本公积转 增注册资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
9 亿元增至
62 亿元,目前已完成工商变更,已由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大信验字【2016】第6-00003 号.公司是景德 镇市最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体.景德镇 国资委是公司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经营范围:资产收购、资产处置、资 产托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资本运营,投 资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重组策划、代理 咨询;
对外担保 (不含融资性担保) , 土地收储,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
基金管理(不含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
陶瓷、建材、钢材销售. 截至
2016 年3月底,公司本部设有
10 个 职能部门:运营管理部、投资发展部、资金计 划部、风险控制部、财务核算部、人力资源部 组织部、总经理办公室、项目管理部、审计部 纪检监察室和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截至
2015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 393.66 亿元,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4.54 亿元)合计 126.18 亿元;
2015 年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 101.68 亿元,利润总额 6.41 亿元. 截至
2016 年3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 额为 418.22 亿元,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 权益 24.26 亿元) 合计 125.70 亿元;
2016 年1~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96 亿元, 利润总额 0.21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 都大道
1109 号;
法定代表人:吴林.
二、 本期中期票据概况 公司已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