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6-10-23

第一期债券的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 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 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第二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其 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 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5亿元. 第二期债券最终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其中品种一 (债券代码 18华电Y3 , 债券简称 143963.SH ) 发行规模11.50亿元,品种二(债券代码 18华电Y4 ,债券简称 143965.SH ) 发行规模8.50亿元.第二期债券的品种一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

5 长3年) ,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第二期债券的品种二基础 期限为5年,以每5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 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 种债券.

六、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 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 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 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 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 减少注册资本. 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 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 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向普通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 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 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4]23号)和《关 于印发的通知》 (财会 [2014]13号) ,发行人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 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 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 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 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 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 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