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6-11-06

1 万户以上居民供水连续停止

12 小时以 上,24 小时以下;

(2)在启用备用水源的情况下,日供水能力为多年同期平 均日供水能力的 40%以上 50%以下,造成远郊区县停水

48 小时 以上,区县城区供水影响人口在

2 千人以上

3 千人以下. 上述事件分级的表述中, 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 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

5 ― 1.5.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由西安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全面领导全市城市 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应急力量进行应急 处置;

按照市、区县(开发区)分级应对的原则,形成有效处置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 1.5.2 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 位,在应对和处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时,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 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 保障人民群众 基本用水;

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 的保障措施, 全力防止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 衍生事件. 1.5.3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在城市供水日常工作中建立预防为主的保障体系, 充分利用 现有监测、预警手段,增强分析研判能力,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按照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的原则,将城市供水 突发事件的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增强各类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 对和处置能力,提高处置效率. 1.5.4 资源整合,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 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成本;

充分 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 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应急处置中的消耗和浪费. ―

6 ― 2.应急组织体系 2.1 应急指挥机构 市政府设立西安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 ,统一领导、指挥预案各成员单位,协调、 整合各方资源,开展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局局长 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 市委网信办、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工信局、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市资源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 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 市供水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决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范围、级别;

(2)决定启动《西安市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确定响应级别;

(3)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扩大或结束 响应,向上级汇报有关处置情况;

(4)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开展Ⅰ级(特别重大) 、Ⅱ级(重大)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领导、指挥西安市Ⅲ级(较大)城市供水突发事 件的应对工作,协调各类应急资源;

7 ― (6)指导、协助Ⅳ级(一般)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 作;

(7)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对的指 导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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