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6-11-14 |
(八) 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定公司的 风险投资、担保 (包括资产抵押) 事项」 ;
」 修改为: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 事项」 ;
增加一项,作为第
(九) 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 定公司的对外担保 (包括资产抵押) 事项」 ;
原第
(九) 项至第 (十九) 项依次顺延为第
(十) 项至第 (二十) 项. ? 第二款: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六) 、
(七) 、 (十三) 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其余可 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修改为: 「董事会做出前款决议事项,除第
(六) 、
(七) 、
(九) 、 (十四) 项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外, 其余可由半数以上的董事表决同意.」 (2) 修改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第
(三) 项 第一段: 「公司不得为其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公司为他人担保的,被担保人 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必要的风险防措施.」 修改为: 「公司不得为其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 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 率超过70%的债务人提供债务担保.公司为他人担保的,被担 保人应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必要的风险防措施.公司对 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 产的50%.」 (3) 修改 《董事会议事规则》 x 第二条第一款第
(八) 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定 公司的风险投资、担保 (包括资产抵押) 事项;
」 修改为: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 事项」 ;
增加一项,作为第
(九) 项: 「在股东大会授权围内,决 定公司的对外担保 (包括资产抵押) 事项」 ;
原第
(九) 项至第 (十九) 项依次顺延为第
(十) 项至第 (二十) 项. ?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
(二) 项之后增加一项,作为第
(三) 项: 「
(三) 决定对外提供担保;
」 . ? 第三十三条第四款原第
(三) 项: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等事项.」 顺延为第三十三条第四款第
(四) 项,并修改如下: 「
(四) 制定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修改方案等事项」 . b) 根愀劢灰姿と鲜泄嬖蚋铰既捌渌泄毓娑ǖ囊笮 改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中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内 容- (1) 修改 《公司章程》 x 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如任何股东须按香港 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在某一事项上放弃表决权或只能投 赞成或反对票,则任何违反前述有关规定或限制的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投票,不得计入表决结果.」 ? 第一百条第
(四) 项: 「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5%以上的股东或者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年会上提出选举独 立董事的临时提案,则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 被提名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以及本条前述 第
(一) 、
(二) 项所述的被提名人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承 诺,应当在股东年会召开七天前发给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三年股东年会通告修改为: 「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5%以上的股 东或者监事会依法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选举独立董事 的临时提案,则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被提名 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以及本条前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