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 大会.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不构成本公司《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