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11-19 |
为批准建议出售方案而举行 的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
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议出售方案 本公司於
2012 年11 月29 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股东取得
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 权及
2012 年兴业银行出售授权,以於相关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起计
12 个月期间内,出售本 集团持有的 (i) 最多 53,830,102 股招商银行 A 股及根猩桃 A 股供股方案并按每
10 股现 有招商银行 A 股获配发最多 2.2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股份的基准估计本公司将可获配发的 11,842,622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股份 (其详情披露於
2011 年11 月17 日的本公司通函内) ;
及(ii) 最多 44,624,000 股兴业银行 A 股.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权及
2012 年兴业银行出售授 权的详情载於
2012 年10 月18 日的本公司公告及
2012 年11 月9日的本公司通函内. 经考虑自
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权及
2012 年兴业银行出售授权获授出后的一般市况、 招商银行 A 股及兴业银行 A 股的表现以及本公司的状况后,本公司认为暂无出现任何适当 时机以出售招商银行 A 股及兴业银行 A 股.因此,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并无根
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权及
2012 年兴业银行出售授权出售任何招商银行 A 股及兴业银行 A 股.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持有 63,196,540 股招商银行 A 股 (包括於
2013 年9月11 日 根猩桃 A 股供股方案并按每
10 股现有招商银行 A 股获配发 1.74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 股份的基准本公司获配发的 9,366,438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股份) 及66,936,000 股兴业银行 A 股 (包括於
2013 年7月3日根疵
10 股现有兴业银行 A 股送
5 股兴业银行 A 股的基准进行 的兴业银行红股发行方案而收取的 22,312,000 股兴业银行 A 股红股) .本公司的既定政策为 以循序渐进方式出售招商银行权益及兴业银行权益.鉴於
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权及
2012 年兴业银行出售授权即将於
2013 年11 月28 日届满,董事会拟於股东特别大会上徵求股东 批准授予董事会新的授权,以於股东特别大会日期起计的另外
12 个月内出售本集团所持全 部或部分招商银行权益及兴业银行权益. (A) 建议招商银行出售方案 待出售的招商银行 A 股数目上限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合共实益拥有於上证所上市及可自由买卖的 63,196,540 股招商银行 A 股 (包括於
2013 年9月11 日根猩桃 A 股供股方案并按每
10 股现有招商
6 银行 A 股获配发 1.74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股份的基准本公司获配发的 9,366,438 股招商银行 A 股供股股份) ,根晒┎樵墓柿险颊猩桃幸逊⑿泄杀驹 0.251% 权益. 董事会拟徵求股东批准授予董事出售授权,以於授权期内出售招商银行权益.招商银 行权益包括本公司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持有的 63,196,540 股招商银行 A 股,并为本集团持 有招商银行的全部权益.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集团并无与任何订约方就出售招商银行权益进行任何讨论. 然而,董事会认为若董事能弹性地出售招商银行权益,将符合股东及本公司的最佳利益. 於2012 年招商银行出售授权届满后,倘本集团进行建议招商银行出售方案,并假设出 售本集团持有的全部招商银行 A 股,根鲜泄嬖虻
14 章,建议招商银行出售方案可能会 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根鲜泄嬖蛐胱袷毓妗⑼ê肮啥嫉墓娑. 招商银行出售授权的条款 本公司建议於股东特别大会上按以下条款就建议招商银行出售方案徵求授予招商银行 出售授权: 1. 本集团将透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於公开市场出售招商银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