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6-11-19 |
152 号浙能大厦
2 楼)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4 年10 月 中国国际金融公司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 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75T30 室) 1-1-2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在做出 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其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 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使用的简称同募集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1、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信评委函字【2014】017 号)浙能电力主体信用评 级为 A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诚信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 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
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434.06 亿元,不低于
15 亿元.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债券存续期间若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债 券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偿付风险.
3、电价调整的风险 在中国现行的电力监管体系下, 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主要由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的价 格主管部门根据发电项目经济寿命周期,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和依法计入 税金的原则核定,发电企业无法控制或改变上网电价的核定标准.如果相关部门对上网 电价向下调整,则可能会对浙能电力的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国家竞价上网的 实施方案、新的电价机制尚未出台,浙能电力未来的电价水平亦存在不确定性.若竞价 上网全面实施,发电企业间可能就电价展开竞争,可能会影响浙能电力的盈利能力.
2014 年8月20 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 矛盾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1908 号) ,浙江省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 低1.1 分钱,自2014 年9月1日起执行.上述降价空间主要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 电价矛盾,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