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6-11-25 |
04 年报2012-13 大唐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本年度」 ) ,大唐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录得亏损约2,289,000港元 (二零 一二年:亏损1,648,000港元) .截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录得营业额1,003,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 250,000港元) ,包括已变现收益约353,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280,000港元) 以及上市证券及投资组合未变现亏损净额 约474,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1,253,000港元) . 我们的投资权限容许至少有七成投资於中国,而我们於其他国家承担的风险则有限.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国内生产总值 按年下跌至7.8%,二零一一年则为9.2%,而消费者物价指数为2.6%,二零一一年则为5.4%.尽管工业生产稳定,企业盈 利改善且致力重组,惟中国A股市场按年仅录得薄利为1.7%.由於中国整体投资环境疲弱,我们又集中投资该地区,故 撤出投资之策略受到限制,亦须因应市场状况及需求而定.展望未来,我们会继续以现有投资公司组合争取回报.我们 定当竭尽所能,管理现有投资组合,把握离场时机,物色理想回报. 总资产分配情况 2011-2012 消费 18% 房地产 22% 现金 6% 股票 7% 科技 47% 2012-2013 消费 19% 科技 49% 房地产 23% 股票 6% 现金 3% 股息 本公司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不建议就本年度派发股息 (二零一二年:无) .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有银行结余约1,570,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2,284,000港元) .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具备充裕财务资源足以应付即时之投资及营运资金需求.本公司并无长期借贷,故资产负债比率之计 算并不适用 (二零一二年:不适用) . 本公司之资产净值约为50,832,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53,121,000港元) .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05 年报2012-13 大唐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汇率波动风险及相关对冲之风险 本公司所持资产及负债以港元及人民币计值.因此,所承受外汇波动风险有限.由於本公司将外汇风险维持於最低水平, 故并无以任何衍生工具及其他工具作外汇对冲用途. 本公司之资产抵押及或然负债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资产抵押或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二零一二年:无) . 资本承担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任何资本承担 (二零一二年:无) . 资本结构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72,800,000股. 雇员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有八名 (二零一二年:八名) 雇员,包括执行、非执行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年度总 员工成本为1,138,000港元 (二零一二年:1,053,000港元) .本公司薪酬政策与目前市场惯例一致,按个别雇员之表现及 经验厘定.预期来年本公司之员工数目大致维持不变.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一直信任及支持我们之全体股东致谢,亦向尽心尽力工作之董事致意. 主席 李惟b 香港特别行政区,二零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企业管治报告
06 年报2012-13 大唐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本公司致力实行高水平之企业管治,以增加透明度、问责性及保障股东权益. 企业管治 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 ( 「本年度」 ) ,本公司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 ) 附录14内之企业管治守则 ( 「管治守则」 ) (适用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后之财务报告期间) 所载之适用 守则条文,惟下文载述之偏离除外: 守则条文第E.1.2条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安排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任何其他委员会 (统称 「该等委员会」 ) (如适用) 之主席出席.倘彼等缺席,则应邀请委员会另一成员或 (如其未克出席) 其正式委派之代 表,出席并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回应问题.董事会主席及该等委员会主席由於商务出差或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公司於二 零一二年七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 「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 ) .执行董事李惟b女士已获董事会主席及该等 委员会主席委派为代表出席二零一二年股东周年大会,以确保与本公司股东作有效沟通. 董事会 组成 於本年度,董事会包括两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各董事之履历详情 载於本年报第16至17页.本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按照上市规则第3.13条确认彼等之独立地位,而本公司亦信纳彼 等各已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预期之独立条件,并且拥有继续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所需具备之特质、 诚信、独立性及经验. 此外,张鸿儒博士 ( 「张博士」 )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已服务本公司超过九年.鉴於张博士并无於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关 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之任何业务活动中拥有权益,且并无涉及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关连人士之任何业务交易,故 董事会认为张博士即使已在本公司服务相当长时间,惟其独立地位并无因任何方式而受到影响.为遵守管治守则所载之 守则条文第A.4.3条,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三年八月五日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向本公司股东提呈有关续聘张博士为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决议案,以供酌情考虑批准. 李和声博士於本年度为本公司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并为执行董事李惟b女士之祖父.除上述者外,董事会成员之间概无 关系 (不论在财务、业务、家庭或其他方面) . 企业管治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