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12-03 |
5 个工作日内,向 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支付手续费.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团协议约定,向 承销团成员支付手续费.
三、分销 1.分销方式:承销商在短期融资券分销期内将所承销的短期融资
7 券进行分销,所分销的短期融资券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 定办理托管. 2.分销期:2005 年9月19 日至
2005 年9月20 日承销团成员按 照各自承销数量对投资者进行分销. 3.分销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4.分销价格:承销商与分销对象协商确定分销价格.
四、风险提示 1.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 足额兑付, 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
8 第二部分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保障措施 公司将按照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条款的约定, 履行到期还本付 息的义务.具体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将以经营性现金流作为主要的还款来源.以下为未来三年 发行人公司的现金流预测及偿债能力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年度
2005 年2006 年2007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现金流入 220,225.85 223,515.71 227,958.75 经营现金流出 217,099.05 220,073.91 224,190.45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 量3,126.80 3,441.80 3,768.30 由上可见,未来三年公司可以创造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分别为
31 亿元、
34 亿元和
38 亿元, 这部分现金流基本可以满足短期融资券还本 付息需要.
2、通过银行借款偿还融资券本息 如上文所述,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后,公司正常的经营性现金净流 入及公司拥有的银行授信能够为偿付短期融资券提供保障.倘若发生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公司及时足额偿付短期融资券本息,公司将动 用商业银行对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确保短期融资券持有人的利益. 截至
2004 年底, 国内外商业银行给予公司的贷款授信总额度为 697.46 亿元,其中已使用的额度为 243.30 亿元,尚余授信额度为 454.16 亿元,这部分备用银行额度也可以为本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提供足够的 还本付息的保障.同时,尚未使用额度中有
120 亿元为随时提款额度, 完全可以满足本期短期融资券到期还本付息需求.(按8.11 元/1 美元
9 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套算)
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将通过发挥自身优势, 抓住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增 加收入,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 本次融资券的本息兑付提供可靠保障.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加强对本次融资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控,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确保经营活动现金流对本次融资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支撑.
2、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稳定,各项现金流入足以满 足本次融资券本息兑付的要求. 综上所述, 公司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偿债计划, 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 债保障措施,为本次短期融资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保障, 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短期融资券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