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6-12-06 |
23 楼) 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会稿)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一五年十一月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8 层)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路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九号金融街中心南楼
15 层)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 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2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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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48-458 号成悦大厦
23 楼 成立时间:2005 年6月28 日 注册资本:6,435,020,097 元 法定代表人:张房有 股票上市地:上交所、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广汽集团 股票代码:
601238、0223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兴国路
23 号广汽中心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
电话:020-8315
0886 传真:020-8315
0319 公司
网址:www.gagc.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车辆工程的技术研究、开发;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汽车销售;
汽车零售;
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
会议及展览服务;
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
技术进出口;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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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14 年6月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议、2014 年9月19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4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以及
2014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5 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
54 次会议、2015 年3月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2015 年7月3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
2015 年9月1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议及
2015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广东省国资委于
2014 年8月21 日出具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不超过
6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粤国资函[2014]715 号) ,广州市国资委 于2014 年8月25 日出具 《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 过60 亿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穗国资批[2014]107 号) ,原则同意本公司通 过国内 A 股市场,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