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6-12-06 |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转股期自 A 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 A 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16 年7月22 日至
2022 年1月21 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1.99 元/股, 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 调整的情形, 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 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7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 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9、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则: 派发现金股利: P =Po-D;
送股或转增股本: P =Po/(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 =(Po+A* K )/(1+K) ;
三项同时进行时: P =(Po-D+A* K )/(1+N+K ) .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 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 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A 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 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8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A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90%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 A 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 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转股价格修正日和暂停转股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