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12-07 |
或(ii) 严重违反配售协议的条款;
或(iii) 因任何原因,而令进行配售事项不宜或不智.
12 倘配售代理严重违反配售协议的条文,则本公司有权终止配售协议. 倘配售协议根笆鎏跷闹罩,则协定与支付配售代理费用及已批准现金费用有关 的条文继续有效. 一般授权 可换股债券获转换后将予发行之转换股份将根话闶谌ǚ⑿.因此,发行转换股份 毋须股东批准.根话闶谌,本公司获授权配发及发行最多933,160,350股股份.於 本公布日期,已根话闶谌ǚ⑿428,285,882股股份及本公司将根话闶谌硗 发行504,874,468股股份.待按初步转换价悉数转换转换股份时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5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9.80%及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转换 股份所扩大的已发行股本约8.93% (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於本公布日期及悉数转换 可换股债券时概无其他变动) . 进行配售事项的理由及所得款项用途 本集团主要从事销售及分销酒类、绿色食品;
批发及零售主食品、食用油、酒类及饮 料、冷藏及新鲜食品;
参与中国之市政公共项目建设;
放贷;
以及於香港租赁物流设 施及於中国租赁办公设施. 董事认为,配售事项为本集团业务营运筹集额外资金提供机会,且其亦将为本集团之 未来业务发展增强资本基础及财务状况以及扩阔本公司之股东基础.此外,董事认 为,配售购事项为本公司提供资金而并无对现有股东之股权产生即时摊薄影响.
13 假设可换股债券获配售代理悉数配售及基於配售代理费金额约5,000,000港元以及其 他开支,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总额及净额估计分别为约2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