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6-12-09 |
除委托持股外,双方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五、 《 请发 反馈意见函》重点问题 6:2008 年10 月8日,前航投资对发行人增资
600 万元.
2008 年10 月8日,前航投资向发行人当时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苏佳借款
502 万元.2008 年10 月16 日,返还
500 万元,借款余额
2 万元
2010 年5月26 日返还.前航投资成立 于2008 年9月,系由周中等五位自然人共同出资
100 万元设立,2008 年10 月,增资至
600 万元,新增
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刘寿宝等
39 位自然人缴纳.目前,股东主要为发行 人实际控制人周中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骨干等共计
40 人. 行人补充披露: (1)2008 年9月增资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2)前航投资股东在发 行人任职情况,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3)前航投资向上海苏佳借款的原 因及借款用途;
(4)前航投资增资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向上海苏佳借款增资的情形, 是否存在抽逃注册资金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如下:
(一)2008 年9月增资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发行人和前航投资的说明,
2008 年9月, 安科瑞有限 新增注册资本
600 万元由前航投资全额认缴. 前航投资本次向安科瑞有限增资
600 万元 的价格为
600 万元,系按照出资额 1:1 的比例作为定价依据.鉴于前航投资的股东均系 为发行人及/或其全资子公司江苏安科瑞作出贡献的在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或销售人 员,该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前航投资股东在发行人任职情况,其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1、本所律师已在《律师工作报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