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6-12-13

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资产剥离后的慧点科技 91.00%的股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在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 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基础上,由本次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经交易各方协 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约为 49,049 万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数量和锁定期 ( 一)发行价格 太极股份拟向姜晓丹等

12 名自然人以及华软投资等

6 家企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5.72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向中国电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即15.72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 二)发行数量 按照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49,049 万元估算,本次交易拟向姜晓丹等

12 名自然人以及华软投资等

6 家企业合计发行股份 数不超过 26,521,407 股. 按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49,049 万元估算,配套融资的规模为不超过 16,300 万元.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计算,向中国电科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0,368,956 股. 最终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配套资金规模和发行价格确定.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6%;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68%.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 ( 三)锁定期 姜晓丹、吕翊、李庆、维信丰分别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华软投资、林明、陈永刚、戴宇升、汤涛、王双、淡水河、梅镒生、李维诚、唐春生、慧点智鑫、广州日觥⒅锌粕小⒘直 承诺,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股份数量,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其于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太极股份向其发行的的股份数量的百分之三十 ( 股份数余额四舍五入取整),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配套融资向中国电科发行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根据 《 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标的资产出让方应当 对标的资产未来三年的盈利进行承诺并作出可行的补偿安排. 交易对方对于慧点科技未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如下: ( 一)业绩承诺 交易对方承诺,在慧点科技作为太极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且其业务稳定运营、国家财政、税收等宏观经济政策不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的情况下,慧点科技

2013 年度、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净利润预测数参考作为收益现值法评估依据的慧点科技合并 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数,由交易对方与太极股份协商确定. 交易对方与太极股份 同意在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目标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后签署补充协议,对交易对方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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