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6-12-15 |
(二)本次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5 航天电子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发行对象的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及董事会、股东 大会相关决议的要求.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航天电子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 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航天电子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
2、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 截至本见证意见书出具之日,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 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询价、配售过程及发行对象均符合《发行 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询价及 配售过程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及数量 单位:股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锁定期
1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429,265
12 个月
2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6,089,860
12 个月
3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179,113
12 个月
4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15,179,113
12 个月
5 湖北鼎锋长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179,113
12 个月
6 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875,531
12 个月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18,331
12 个月
8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550,000
12 个月
9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00,000
12 个月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893,139
12 个月 合计 137,093,465 -
6
2、锁定期安排 新增限售股份已于
2017 年2月21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 续,新增限售股份的限售期自登记完成次日起计算.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振 注册资本 5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保 险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
财务顾问、企业管理、经济贸 易咨询 (2)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 北京东资远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4 号楼
5 层B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东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雷霞为代表)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 (
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
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 诺最低收益 ;
下期出资时间为
2019 年12 月31 日;
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3)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