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18 |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1 个交易日 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 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7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 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 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 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 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8 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 况而调整的情形, 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 连续
30 个交易日 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 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 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 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 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