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2016-12-21

(二) ,本公司已同意本集团须按业务 合作框架协议及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二) 的条款及条件向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及其 附属公司采购本集团可能不时所需数量的原材料、设备、零部件. 原有年度上限 所有根滴窈献骺蚣苄榧耙滴窈献骺蚣苄

(二) 与海信集团及或海信电器 进行的类似持续关连交易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现有年度上限 ―

9 ― 董事会函件(为免生疑,不包括於收购目标集团权益完成前原本分配予本集团与目标集团成 员公司进行的交易的部分上限) 为人民币111,580,000元 (包括增值税) ,其中: (i) 人民币3,780,000元分配予根滴窈献骺蚣苄橄蛉缱蛹捌涓绞艄 采购零部件;

(ii) 除上文 (i)外,人民币83,800,000元分配予根滴窈献骺蚣苄

(二) 向海 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

(iii) 人民币10,000,000元分配予根滴窈献骺蚣苄

(二) 向海信集团及其附 属公司采购设备;

及(iv) 人民币14,000,000 元分配予根滴窈献骺蚣苄

(二) 向海信电器及其附 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 经修订年度上限 根钩湫榧办抖懒⒐啥己,上述交易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的年度上限将修订为人民币176,580,000 元,其中分配予向海信集团及 其附属公司 (包括赛维电子) 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上限金额将增加至人民币 137,580,000元,及分配予向海信电器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的上限 金额将增加至人民币29,000,000 元.分配予上文第 (iii)项所述的交易的上限金额 维持不变. 过往数字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个 月,本集团就上述交易 ((i)不再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的本集团与目标集团成 员公司进行的交易及(ii)目标集团成员公司与海信集团、海信电器及其各自的附 属公司於本集团收购目标集团权益完成前进行而於当时不属於由本集团订立的交 易的过往数字除外) 支付的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0元及人民币70,393,922元 (其中 约人民币63,850,000 元乃产生自与海信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交易,而约人民 ―

10 ― 董事会函件币6,540,000元乃产生自与海信电器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交易) .修订截至二零一 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为人民币176,580,000元乃由於:(i)鉴於 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个月已产生的实际交易额及对本集团将与海信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进行的交易的交易额预测 (经计及补贴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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