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12-22 |
6 ― 由申报单位统一填写 《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 (中国安装之星) 申报表》 (见附件 2) .申报中国安装之星参建的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应是申报工程的主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建的 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应不低于申报工程总量的 10%. 第十二条 申报工程应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 设强制性条文、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节 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已获得本行业或本地 区工程质量奖. 没有开展优质安装工程评选的地区,经商得中国安装协 会同意,可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工程进行检查评议,符合中 国安装之星评选条件的,允许申报中国安装之星.申报工程 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验收后,有关机构或单位组织专家对工 程进行质量检查,并有完备的检查记录和评价结论. 第十三条 申报工程的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应达到本行 业或本地区同类同期工程先进水平;
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经过一年以上时间投产或运行后,管线、管网、设备 及系统运转正常,没有发现影响使用功能或生产效能的质量 缺陷和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同一家申报单位在一个评选周期内申报工 程数量一般不超过两项工程.遇有社会影响重大工程,经中 国安装协会秘书处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同意后,可不受申报名 ―
7 ― 额限制. 第十五条 受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 资质降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一年内不能申报.
第四章 申报程序和资料 第十六条 申报程序:
(一)地方企业向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 协会(分会)或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申报, 也可向申报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装协会(分会) 或中国安装协会(会员单位)地区联络组申报.
(二)有关行业企业向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申报;
国务院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所属企业向相关行业建设协会申报,没 有成立协会的,可通过所属集团公司申报或向属地省级协会 申报.
(三)受理申报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 审查,审查同意的,在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表相关栏内签署对 申报工程的质量评价及是否推荐意见,加盖印章,以文件形 式向中国安装协会推荐. 第十七条 申报中国安装之星通过互联网上传和纸质 报送.
(一)主要资料: ―
8 ― 1.《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表》 (见 附件 2) ;
2.施工许可证、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四方) 、 工程质量获奖资料;
3.能反映工程概貌和主要部位的工程彩色数码照片
10 张以及
15 分钟工程 PPT 汇报材料或
5 分钟工程 DVD 录像.
(二)填报要求 1.申报资料由申报单位通过 中国安装协会网 传送电 子版,并提供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申报表 原件
2 份、书面申报资料
1 套和电子版材料 U 盘1只;
2.申报资料中的文件、证明材料和印章应准确、清晰, 容易辨认;
3.申报资料要真实、可信,如有工程名称、工程规模、 竣工时间等与要求不符,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4.工程 PPT 汇报材料或 DVD 录像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 工特点难点亮点、施工关键技术措施、施工过程管控、新技 术推广应用、工程质量获奖等情况,要充分反映工程质量前 期策划、过程控制、细部做法和隐蔽工程的检验情况等. 第十八条 中国安装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申报工程的 资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告知推荐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