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6-12-29

股份公司于 期后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针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了相应承诺,承诺签署日至本次 反馈回复签署日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公司已制定并通过了《公司章程》 、 《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作了制度性规定, 可以有效规范公司未来的关联交易. 因此,公司符合挂牌条件.? 【会计师回复】 (附件 5)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本反馈回复之日,不存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 适用基本标准指引》等有关规定中关于挂牌条件的规定. 【律师回复】 (附件 6) 5? ? 根据公司的说明以及提供的应收账款明细、 其他应收款明细以及银行账户明 细,经本所律师核查,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挂牌条件.

2、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按照《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 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核查,自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 报审查期间: (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 商及律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

(2)前述主体是否存 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税收违 法和其他领域各级监管部门公布的其他形式 黑名单 的 情形,结合具体情况对申请挂牌公司是否符合 合法规范经 营 的挂牌条件出具明确意见. (1)申请挂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子公司是否为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主办券商及律 师是否按要求进行核查和推荐;

【主办券商回复】 (1)尽调过程及事实依据? 1)查阅公司(无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至申报审查期间的信用报 告;

2)查阅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等文件;

3)登录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6? ? 系统、 中国裁判文书网等, 对公司 (无子公司) 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核查;

4)查阅《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 (2)分析过程?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公司(无子公司)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书面声明;

登陆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 询系统(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 court.gov.cn/)等进行检索,对公司(无子公司)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失信情况进行核查,上述主体 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3)结论意见? 主办券商认为申请挂牌公司(无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司符合监管要 求,主办券商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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