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12-31 |
13946913800 联系建设单位,可到 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哈木台分厂、 四新一队草甸、 邹家屯、 杨国斌屯、 董家屯. 评价范围外的让胡路区居民群众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 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 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 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 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大庆力健金属磨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经理 联系
电话:13946913800 邮寄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三胜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
10 个工作日 3.2 公开方式 3.2.1 网络 我单位于
2019 年4月2日在让胡路区政府网发布了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 路区再生资源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信息网络平台第二次公示》(http://www.dqranghulu.gov.cn/zwgk/bm/hp/cy/2019/04/10245.htm?id=bd27f90269 5fd1e80169e741988d06fb),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
8 众参与办法》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要求.公示截图见图 3.2-1. 图3.2-1 网络平台第二次(4 月2日)公示截图 3.2.2 报纸 我单位于
2019 年4月8日、2019 年4月15 日在大庆日报上发布了《黑9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再生资源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信息报纸公示》,在征求 意见的
10 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为
2 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两次报纸公示情况见图 3.2-2 及图 3.2-3. 公示内容: 公众朋友好: 我公司进行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再生资源塑料颗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可在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网站查看详细内容. 为了让大家了解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倾听你们的意见,请在
5 个工 作日内与我们联系. 大庆力健金属磨料有限公司 段经理
13946913800 10 3.2-2 报纸第一次(4 月8日)公示
11 3.2-3 报纸第二次(4 月15 日)公示 3.2.3 张贴 我单位于
2019 年4月3日在项目现场张贴了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再 生资源塑料颗粒项目公众参与现场公示》,张贴公告的地点为项目所在地,属于 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
公开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办法》中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要求.公示截图见图 3.2-4.
12 图3.2-4 现场张贴(4 月3日)公示 3.2.4 其他 无. 3.3 查阅情况 我单位将纸质环境影响报告征求意见稿放置在大庆力健金属磨料有限公司 内, 公众可通过电话
13946913800 联系我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公示期间未接到
13 要求查询纸质报告书的公众电话.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 我单位未收到群众的 来电来函.
14 4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我单位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进行了网络平台、报纸、 现场张贴公示,未采用其他方式的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15 5 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我单位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 稿公示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