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7-01-28 |
? 若无国家规定价格,则按国家指导价格;
? 若既不存在国家规定价格又无国家指导价格,则 根屑;
? 若以上各项均无,则按合约价格提供. 根陨下敛芳庸さ牡睦方灰资,以及本公司对铝产品加工服务的未来 需求变化,本公司预计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二个年度内中铝公司的附属公司 向本公司的分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铝产品加工服务的年度上限金额约如下: 2011年1月1日至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月1日至 2012年12月31日 (人民币) (人民币) 预计年度上限 240百万 240百万 该框架协议於2012年12月31日到期前,本公司会安排与其他同时到期的持续性 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续签. III. 进行持续关连交易之原因及益处 山东铝业利用原有资产进行改造形成氧化铝生产线,山东铝业为本公司山东分 公司提供氧化铝加工生产服务可避免同业竞争.青海铝业原向本公司购买原铝 加工为铝加工产品再售回本公司.现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委托青海铝业只 负责铝产品加工可减少关连交易,亦可增加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的铝加工 产品的生产能力.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该框架协议乃本公司於日常业务过程中、按 一般商业条款及公平磋商基准厘定,该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持续关连交易 的年度上限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由於主席兼行政总裁熊维平先生兼任中铝公司总经理以及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吕 友清先生兼任中铝公司副总经理,故其於该持续关连交易中具有重大利益.根 愀凵鲜泄嬖虻墓娑,熊维平先生和吕友清先生已於董事会上就该框架协议 及其项下持续关连交易的年度上限的决议案放弃表决. ―
4 ― 1st PROOF ? JOB > Chalco ? Job No. > A2011-02-029 ? DATE > 28-02-2011 ? (Sing) ? (C>E) IV. 上市规则的涵义 中铝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连人士.山东铝业及青海铝业为中铝公司的 全资附属公司,因此该铝产品加工服务属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持续性关 连交易.2009年该铝产品加工服务总加工费未达到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披露标 准.2010年该铝产品加工服务费超过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最低豁免披露的标准, 需刊发公告但不需独立股东批准.该框架协议项下2011年及2012年进行之铝产 品加工服务持续性交易,按香港上市规则的披露标准,有关的交易金额年度上 限高於最低豁免披露的标准,需刊发公告但不需要独立股东批准. V. 有关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氧化铝及原铝生产商.其主要从事铝土矿开采、氧化铝提 炼及原铝电解.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公司为一家根泄沙闪⒌墓衅笠.其主要从事(i) 国有资产的投资及经营管理;
(ii)铝土矿开采、氧化铝提炼、铝电解、加工及贸易;
(iii)稀有金属及稀有稀土的开采、电解、加工及贸易;
(iv)铜及其他有色金属的 开采、电解、加工及贸易;
及(v)相关工程及技术服务.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以下涵义: 框架协议或[铝产品 委托加工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中铝公司於2011年2月28日签署之[铝 产品委托加工框架协议],以委托中铝公司及 或其联系人加工生产相关铝产品;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中铝公司 指 中国铝业公司,一间於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