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7-01-29

二是通过表面验收 后在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前者法官可根据自由裁量权确定一个较 短的异议期, 但对于后者质量问题, 则较 为隐蔽.对于后者质量异议期, 我国合 同法分则买卖合同中第一百五十八条规 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 买受人 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 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 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 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 卖人的, 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 合约定, 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 适 用质量保证期, 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本案中, 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法 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 定;

没有规定的, 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 定 , 故承揽合同可参照买卖合同中两年 的最长质量异议期.本案中, 经纬公司 在加工方君盛公司交付产品后的两年内 一直未提出质量异议, 应视为质量合格, 应在两年质量异议期届满后支付定作 款, 即在

2013 年5月24 日最后一批交付 定做支架的两年时 (2015 年5月23 日) 支付定作款, 即使君盛公司没有证据证 明交付支架至起诉之日起没有主张过定 作款, 其主张定作款的诉讼时效也应从

2015 年5月24 日起计算, 本案起诉时并 未超过法律规定的3年诉讼时效.因此, 笔者认为, 该案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应当驳回经纬公司的再审申请. 本案案号:(2018) 浙0206 民初150 号,(2018) 浙02 民终2491 号,(2019) 浙民申

969 号案例编写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杨治【案情】

2018 年1月31 日,原告张某在被 告绳艺公司在天猫网络购物平台注册名 称为绳艺旗舰网店购买:1. 绳艺足金 黄金元宝貔貅手链男士 3D 硬金路路通 转运珠手串女情侣首饰一副,原价5548 元(5548 元用删除线划除) ,先领 券活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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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6 元 (扣 除店铺优惠等) .被告于当日发货,原告于2018 年2月3日晚上9时3分签收.原告张某向被告绳艺公司客服质问 原价与实际价格差距较大,希望给出合 理解释,被告客服以不清楚为由未予回 复.原告以被告虚构原价构成价格欺诈 为由要求被告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 诉 至法院. 【裁判】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经审 理后认为,本案为网络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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