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7-02-04 |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受让方中铝公司将在2013年6月11日或之前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协议签署日期 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或之前 签约双方 转让方:本公司 受让方:中铝公司 转让总价款 人民币1,755,970,700元,系根据本公司对标的债权的评估值确定,根据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债权 的评估值为人民币1,755,970,700元. 支付方式 中铝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等额五期向本公司支付债权转让价款,每期价款 为人民币351,194,140元: 首期价款, 须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后三十日内支 付;
第二期价款连同该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该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 相关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4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 三期价款连同该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该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 利息(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四期 价款连同该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该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 ( 按中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6年6月30日前支付;
第五期价款 连同该期价款在协议生效日至该期价款支付日止期间产生的相关利息( 按中 国人民银行年贷款利率计算) ,须于2017年6月30日前支付. 自2012年12月31日起至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期限产生的本公司对标 的企业的任何债权应由标的企业承担,并由中铝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协议生效 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1) 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 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必要的同意;
3) 铝加工企业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生效. 标的债权的转让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完成, 债权转让协议将于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 成后履行完毕.
四、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及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债权的 转让协议
2、标的企业债权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3-2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追加临时提案暨 股东周年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 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追加的临时提案:《 关于公司拟转让对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和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 公司债权的议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下统称 指定媒体 )上刊登了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 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 , 定于2013年6月27日召 开201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13年6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根据《 公司法》 和公 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 关于提请在201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追加临时提案的 函》 ,提议将《 关于公司拟转让对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和中铝青岛轻金属有限公司债权的议 案》 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该等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2年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审议,除此以外,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现将召开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