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7-02-11

第五章 担保日常风险管理 第二十八条 担保合同订立后,公司财务部应及时通报公司的监事会、董事 会秘书,并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对被担保人建立分户台账,及 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关注担保的时效、期限.在合同管理过程中,一旦发现未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批准的异常合同,应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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