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2-22 |
二、依「证券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准则」第6条规定,上 述会计政策变动应追溯适用变更前一年度对财务报表 之影响金额.本公司追溯至民国106年1月1日对投资 性不动产后续衡量改采公允价值模式.会计政策变动 前一年度影响项目及实际影响数如下: 对106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之影响:投资性不动 产增加154.3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4.1亿元,净 值增加140.2亿元. 对106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之影响:投资性不 动产增加155.1亿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14.3亿元, 净值增加140.8亿元. 对106年度合并综合损益表之影响:投资性不动产损 益-公允价值调整损失增加0.09亿元、折旧费用减少 0.75亿元,本期净利增加0.66亿元,合并综合损益总 额增加0.66亿元.
三、依鹑诩喽焦芾砦被嶂鸸苤し⒆值1030006415 号函规定投资性不动产首次就后续衡量采用公允价值 模式者,应就其公允价值之净增加数转入保留盈余部 份提列相同数额之特别盈余公积.本公司於107年1月 1日之投资性不动产采用公允价值衡量净增加数转入 保留盈余而提列特别盈余公积为138.6亿元.
四、本案业经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林素雯及王uu会计 师就合理性逐项分析并出具复核结果「应属合理」之 意见书.
五、以上,报请 公鉴. ?10? 报告事项(7) 案由:本公司对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背书保证及资金贷与之改 善计画及执行情形报告. 说明:
一、依鹑诩喽焦芾砦被108年2月19日金管证审字第 10803038431号函要求本公司改善背书保证未符合公 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之事项,另 对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公司)之资金 贷与订定改善计画,按季公告执行情形及逐季提报董 事会控管,并於本次股东常会报告执行情形.
二、改善计画及执行情形说明:
(一) 制度改善: 本公司背书保证施行办法及资金贷与他人作业办 法修订,已提请108年3月27日董事会决议通过, 俟本次股东常会通过后施行.
(二) 个案改善: 本公司於106年11月14日董事会决议以定存单为 华映公司提供背书保证,於华映公司声请重整 后,因债权银行行使质权抵销,本公司於107年12月27日董事会决议转列债权,等同於资金贷与 项下. 针对华映公司之债权,本公司已多次发函催讨, 并要求提供还款计画. 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於108年1月31日核准华映公司 之保全处分,并於108年5月1日同意延长保全处 分九十日;
依裁定内容,本公司於裁定公告日起 九十日内不得行使对於华映公司之债权,华映公 司对本公司所负债务亦不得履行. 本公司将持续追踪华映公司声请重整之后续处理 状况,以保障本公司权益.
三、以上,报请 公鉴. ?11? 报告事项(8) 案由:本公司之子公司志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禾大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资金贷与之改善计画及执行情形报告. 说明:
一、依鹑诩喽焦芾砦被107年5月31日金管证审字第 1070321243号及107年 7月 12日金管证审字第1070112239号等函要求本公司需督促志生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生投资)订定资金贷与逾期改善计 画并按季公告执行情形及逐季提报本公司董事会控 管.
二、志生投资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为专业投资 公司.禾大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大生 科)系志生投资於民国(下同)100年8月初始设立之公司 (与合资股东协议,先由志生投资设立禾大生科再引 进合资股东,志生投资持股降为52.17%),主要营业 项目为农产品、食品什货零售批发业等,志生投资於 100年资金贷与禾大生科28,000千元,禾大生科於101 年10月仅偿还8,000千元,后续因营运状况不佳无法偿 付相关欠款,截至目前为止,志生投资资金贷与余额 为20,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