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3-20 |
1999 年度配股主承销商律师、合肥百货大 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度配股发行人律师、 安徽金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 年 度配股发行人律师、 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 行人律师、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黄 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人律师.
3、李刚 本所律师,男,1976 年10 月出生.2007 年7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获 法律硕士学位.2008 年7月至今执业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安徽 3-3-5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科生物律师工作报告 省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B座东楼
16 层,邮政编码:230041,联系
电话: 0551-2631165,01369651386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律师的工作过程 本所作为发行人正式聘请的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为完 成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工作,指派由蒋敏、张晓健、李刚及其他协助律师组成的 项目工作组,具体承办该项业务.
(一)尽职调查阶段
2007 年8月,本所律师对安科生物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安科生物股权转 让、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问题.调查了安科生物的资产、业务经营等情况,收集 并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所必需的资料和文件. 期间, 本所律师还听取了安科生物董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对安科生物的全面情 况介绍,并对安科生物的办公场所、仓库、生产车间等进行了实地查看.
(二)规范运作辅导阶段 安科生物进入辅导期后,本所律师就安科生物存在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 以及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 就安科生物辅导期规范运作有关问题提出了律师建 议.此后,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证监会的要求,为安科生物 拟定、审查和修改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任职与议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各项法人治理制度的草案, 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草拟了《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 .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辅导计划,本所律 师对安科生物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内容的培训,促进其规范运作.本所律 师还列席了安科生物部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三)制作申报材料阶段
2009 年4月,本所律师进驻安科生物工作,根据安科生物上市申报的要求, 3-3-6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科生物律师工作报告 收集了安科生物成立以来的如下资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决议及 记录,公司章程、各项基本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主要财产权利证书、关联 交易合同、重大债权债务合同、税收资料、环保资料,工商登记及年检资料等. 本所律师同时根据安科生物的设立程序、生产经营状况、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财务 资料等, 与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一起制作了安科生物本次股票发行上市的全套 申报材料,参与编制并审阅了《招股说明书》 ,出具了律师工作报告和法律意见 书. 本所律师承办此项目,有效工作时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