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7-03-21 |
2018 年1月刊 总第
6 期2018/2/23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目录 【行业动态】1 住建部推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自2018 年1月1日起施行 .
.1 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发布实施
4 银监会剑指违规 重灾区 :严查资金违规入楼市股市
6 国务院: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 允许利用宅基地建设生产用房 ......11
11 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获批.13 【本地动态】15 罗湖旧改新规:城中村容积率超 2.5,审慎纳入计划.15 不得私改房屋结构! 深圳业主将住房分隔出租或罚
10 万22 安居型商品房定价办法出台 不超过市场评估价 70%27 史上最严工改政策将出台:禁改公寓,研发总部类自持超 60%30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简介】
36 1 【行业动态】 住建部推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自2018 年1月1日起 施行 为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建立建筑市场 黑名单 制度,规范信用评价行为,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 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于
2017 年12 月11 日正式推出《建筑市场信 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 《暂行办法》 ). 《暂行办法》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包含以下六大内容:
一、集中采集、公开信用信息.为解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不及 时、不全面等问题,《暂行办法》规定:一是明确界定信用信息的 定义, 即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 优良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 (第4条);
二是加强信用信息采集管理,要求依托建筑市场监管平台 集中采集信用信息(第5条),明确信息采集责任,特别是要求加 强对工程项目信息的核查(第6条);
三是规定了通过平台集中公 开信用信息 (第9条) , 并明确了公开期限, 即基本信息长期公开, 优良信用信息一般公开
3 年, 不良信用信息一般公开
6 个月到
3 年 (第
10 条).
二、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信
2 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作用,《暂行办法》要求:一是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 市场主体的良好和不良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第7条).二是加快信用信息共享,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 系,推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8条).
三、强化信用信息使用.《暂行办法》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 部门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守信激励、失 信惩戒机制,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信用好的实行激励措施,对 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第12 条).同时,规定 有关单位或个人应依法使用信用信息, 不得使用超过公开期限的信 息(第13 条).此外,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还应当建立信 用信息异议申诉和举报处理机制(第
27、28 条),并及时通过建 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做好信用信息变更(第11 条).
四、建立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制度.《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建 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制度,明确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标准和条件(第14 条),并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 社会公开(第15 条).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管理期限为
1 年, 期限届满可移出名单 (第16 条) . 对于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 名单 的,要采取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资质资格管理、招标投 标等方面依法给予限制(第17 条),并通报给其他部门实施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