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3-29 |
(2) 须予披露及关连的交易:建议收购中国华电四家公司的股权;
(3) 建议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
及(4) 关连交易:中国华电及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建议认购分离交易可转债1.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08年2月13日及2008年2月26日的公告. 董事会函件―2―董事会於2008年2月13日决议,寻求股东同意其取得关於配发、发行及 或处置额外股票的无条件 一般性授权. 同日,董事会宣布,本公司与中国华电签订收购协议.根眯,中国华电同意出售及本公司同 意购买中国华电拥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完成后,目标公司的3家公司将成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尽董事所知,截至最后可行日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