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7-03-30 |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 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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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凯律师和顾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浩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 现场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