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7-04-17 |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出资新设万年县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 合同名称:《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和《万年县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及特许经营协议") ? 合同对应项目规模及投资金额: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吨(含配套 的飞灰固化块填埋场),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2 亿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投资于本项目.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项目实施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 响.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 因素,存在项目审批迟缓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项目运 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处置费和发电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 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签署投资及特许经营协议概述 万年县人民政府拟引进一家专业的垃圾处理企业投资、建设、 运营万年县垃 圾焚烧发电项目,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 建设和运营, 并在环保领域有非常丰富的经验. 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人民政府同 意公司在万年县投资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上午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经董事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并批准 公司投资、 建设、 运营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 批准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 垃圾500吨(含配套的飞灰固化块填埋场),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2亿元.同意授 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额度内分期出资, 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差额 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
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2017年1月16日下午,公司与万年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及特许经营协议.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年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日处理生活垃圾
500 吨 (含配套的飞灰固化块填 埋场),由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投资总金额约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以 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 万元投资于本项目.公司拥有垃圾焚烧发电厂(含配套 飞灰固化填埋场) 的所有权, 并以出让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 项目用地约
80 亩. 公司独占性的处理万年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生活垃圾、 农林垃圾以及国家允许 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的其他垃圾,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和上网电费. 该项 目特许经营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