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7-04-21 |
及(ii)空置物业管理费乃考虑 到北京项目之规模及预期空置率、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估计成本 及物业管理费后厘定. 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於订立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前,梦东方嘉兴、嘉善物业管理、湖南梦东方及湖南物业 管理 (视乎情况而定) 已订立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概要 载列如下: 日期: 2018年7月19日 订约方: 甲方: (i) 梦东方嘉兴;
或(ii) 湖南梦东方 (视乎情况而定,各自为各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 议项下之甲方) 乙方: (i) 嘉善物业管理;
或(ii) 湖南物业管理 (视乎情况而定,各自为各现有物业管理服务 协议项下之乙方) 年期: 由2018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届满,为期两年
5 服务: 嘉善物业管理及湖南物业管理须分别向梦东方嘉兴及湖南梦东方 提供规划及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於保安、保养、清洁及停 车场管理) . 费用: 考虑到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需之人员及物业管理服务之质素,管 理费将由本集团按月支付.管理费之金额由订约双方经公平磋商 后厘定. 鉴於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多元化服务 (包括但不限於保安、保养、清洁及停车场管理服务) ,有关服务之提供 (及提供之程度) 视乎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年期内之实际情况而可能会或可能不 会有必要;
且因此,嘉善物业管理及湖南物业管理将予分配之人 员之人数、经验及专业知识可能会出现很大程度差异,并仅可基 於实时营运需求而确定,故本集团决定采纳框架定价基准. 经修订年度上限 於厘定年度上限时,董事已考虑本集团运营之现有规模、本集团之预计业务增长、北 京物业管理产生之估计介入费和开办费、北京项目单位之规模及预期空置率,以及物 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预计成本增加.於截至2018年、2019年、2020 年及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预期本集团根镆倒芾矸裥槎Ω段镆倒芾矸 务供应商之款项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5,867,000元 (相等於约6,638,000港元) 、人民币 13,080,000元 (相等於约14,800,000港元) 、人民币7,773,000元 (相等於约8,796,000港元) 及人民币540,000元 (相等於约611,000港元) (即各期间之经修订年度上限) .
6 进行交易之理由及裨益 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之业务将因物 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而更为完善. 为评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会否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本集团已:(i) 取得最少两间独立服务供应商就於中国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已提供或协定 将予提供之物业管理服务相同或相似者可收取之现行市场价格及其基准;
(ii)本集团 采购部透过比较有关独立服务供应商与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提供之条款进行审阅;
及(iii)安排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由采购部进行之审阅,其已考虑 (其中包括) 独立服 务供应商及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之背景、往绩记录及其提供之商业条款. 经计及以上所述,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之条款 (包括 经修订年度上限) 乃经公平磋商后订立,反映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 公司及股东之整体利益.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於北京天洋基业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鲜泄嬖, 「上市发行人」 之 定义包括上市发行人之附属公司,因此根鲜泄嬖,由北京天洋基业订立之新物业 管理服务协议将为本公司之交易. 於本公告日期,北京物业管理由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周先 生间接拥有64%权益.故此,根鲜泄嬖,北京物业管理被视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 因此,订立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构成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