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7-04-21

7 於订立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年度上限较先前公告内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一节所 披露者有所更新.根鲜泄嬖虻14A.54条,本集团须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拟进 行之交易设定经修订年度上限,以重新遵守上市规则第14A.53条. 由於本集团就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有关物业管理服务应付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之 费用,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载之相关适用百分比率 (盈利比率除外) 超过0.1%但低 於5%,故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相关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有关申报、公告 及年度审阅之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有关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北京物业管理由周先生 (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间接拥 有64%权益.因此,周先生被视为於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拥有权益,并已就本公司之 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除上述者外,概无董事於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拥有任何 重大权益,而须就批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 投票. 有关本集团及北京物业管理之资料 本集团 本公司为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并於主板上市.本集团主要从 事运营 「梦东方」 品牌之旅游度假区及主题乐园,以及地产开发. 北京物业管理 北京物业管理为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由周先生间接拥有64%权益.其 主要从事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务.

8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以下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北京项目」 指 位於中国北京的一幅土地,总建筑面积约190,000平方 米,作办公、商业及停车场用途 「北京物业管理」 指 天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由周先生间接拥有64%权益 「北京天洋基业」 指 北京天洋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由本公司间接全资拥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梦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於主板上市 (股份代号:593)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梦东方嘉兴」 指 梦东方 (嘉兴) 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9 「现有物业管理 服务协议」 指(1) 梦东方嘉兴与嘉善物业管理就嘉善物业管理向梦 东方嘉兴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 7月19日之协议 (2) 湖南梦东方与湖南物业管理就湖南物业管理向湖 南梦东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 7月19日之协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湖南梦东方」 指 湖南梦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 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湖南物业管理」 指 湖南天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由周先生间接拥有64%权益 「嘉善物业管理」 指 嘉善天融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由周先生间接拥有64%权益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10 「主板」 指 由联交所营运之联交所主板 (不包括期权市场) ,乃独 立於联交所GEM,并与其并行运作 「周先生」 指 周政先生,为本公司主要股东、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 董事 「新物业管理 服务协议」 指 北京天洋基业与北京物业管理就北京物业管理向北京 天洋基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订立日期为2018年10月18日之协议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赋予之涵义 「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指 现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新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 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先前公告」 指 本公司於2018年7月19日刊发之有关本公司持续关连交 易之公告 「物业管理服务」 指 根挛镆倒芾矸裥橹娑,由北京物业管理向北 京天洋基业提供之规划及物业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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