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4-21 |
3、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三 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懿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全部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30,321,458股,发行对象已分别与公司签署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投资者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3,440,486 100,000.00
2 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5,160,729 150,000.00
3 上海懿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1,720,243 50,000.00 合计 130,321,458 300,000.00 根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的《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有除权、除息 的,发行数量随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哈 尔滨群力文化广场二期购物中心、熙地港(郑州)购物中心、熙地港(西安)购 物中心、佛山王府井购物中心、南昌王府井购物中心、银川东方红购物中心和王 府井O2O全渠道项目.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 股股东,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
5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7、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
8、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 (2016-2018年)股东回报计划》,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 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的《公司章程》已获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提交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详见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公 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 一定的时间, 相关效益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 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6 释义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 市公司/王府井 指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府井国际 指 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王府井东安 指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 京国瑞基金 指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 京国瑞投资 指 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国瑞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北京市国资委 指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国管中心 指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三胞投资 指 三胞集团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 三胞集团 指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三胞投资的控股股东 懿兆投资 指 上海懿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 玺鼎泰 指 哈尔滨玺鼎泰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万泰地产 指 黑龙江省万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王府置业 指 佛山市王府商业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合营公司 塔博曼郑州 指 塔博曼郑州(香港)有限公司 郑州王府井商业 指 郑州王府井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塔博曼郑州设立的合营公司 枫华置业 指 枫华(郑州)置业有限公司 枫华商业 指 郑州枫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塔博曼西安 指 塔博曼西安(香港)有限公司 西安王府井商业 指 西安王府井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与塔博曼西安设立的合营公司 赛高投资 指 陕西赛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和评估 指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行为 本预案 指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定价基准日 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 年1月4日发行价格 指23.02 元/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的90%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