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ieth | 2017-05-06 |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自上市后三年内,出现持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 时,公司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价 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 持.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 则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 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 购股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 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 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 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7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 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 的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如上述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 按照本项执行.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现金流 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 回购股票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 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如各方最终确定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 则公司控股股 东精功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 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应在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 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后90 日内实施完毕. 控股股东承诺: (1)将通过自有资金履行增持义务;
(2)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和 的50%;
(3)单次及/或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如上述 第2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1-2-8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