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7-05-07 |
或美元计价 受益权单位之平均已发行基准受益 权单位数占原美元计价受益权单位 核准发行基准受益权单位数之比率 达百分之八十以上者 , 得办理追加募 集. 明订本基金 得办理追加 募集之条件.
四、本基金经金管会核准募集后,自九 十四年四月七日起开始募集 , 自募集 日起三十天内应募足第一项规定之 最低净发行总面额 . 在上开期间内募 集之受益凭证净发行总面额已达最 低净发行总面额而未达第一项最高 净发行总面额部分 , 於上开期间届满 后,仍得继续发行受益凭证销售之. 募足首次最低净发行总面额、 新台币 计价受益权单位最高净发行总面额 或美元计价受益权单位最高净发行 总面额后,经理公司应检具清册 (包 括受益凭证申购人姓名、 受益权单位
二、本基金经金管会核准募集后,自九 十四年四月七日起开始募集,自募 集日起三十天内应募足前项规定之 最低净发行总面额.在上开期间内 募集之受益凭证净发行总面额已达 最低净发行总面额而未达前项最高 净发行总面额部分,於上开期间届 满后,仍得继续发行受益凭证募集 之.募足首次最低净发行总面额及 最高净发行总面额后,经理公司应 将其受益权单位总数报金管会,追 加发行时亦同. 配合海外股 票型基金契 约本(仅适 用於含新台 币多币别基 金)修订,下同. -6- 修订后条文修订前条文说明数及金额)及相关书件向金管会申 报,追加发行时亦同.
五、受益权:
(一)本基金之各类型受益权,按各类型已 发行受益权单位总数,平均分割.
(二)每一受益权单位有同等之权利,即 本金受偿权 、 受益人会议之表决权及 其他依本契约或法令规定之权利.
三、本基金之受益权,按已发行受益权 单位总数,平均分割;
每一受益权 单位有同等之权利,即本金受偿权 及其他依本契约或法令规定之权 利.本基金追加募集发行之受益 权,亦享有相同权利.
(三)召开全体受益人会议或跨类型受益 人会议时 , 各类型受益权单位数按本 条第二项换算为基准受益权单位 数,进行出席数及投票数之计算. 配合本基金 新增外币计 价受益权单 位,增列召开 全体或跨类 型受益人会 议时 , 各类型 受益权单位 数应换算为 基准受益权 单位数之规 定. 第四条受益凭证之发行 第四条受益凭证之发行
一、本基金受益凭证分二类型发行,分 为新台币计价受益凭证及美元计价 受益凭证. 配合本基金 新增外币计 价受益凭证 增订 , 以下项 次依序调整.
二、(略)
一、(略) 项次调整.
三、本基金各类型受益凭证分别表彰各 类型受益权 , 各类型每一受益凭证所 表彰之受益权单位数 , 以四舍五入之 方式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一位.
二、受益凭证表彰受益权,每一受益凭 证所表彰之受益权单位数,以四舍 五入之方式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一 位. 配合海外股 票型基金契 约本(仅适 用於含新台 币多币别基 金)修订.
四、本基金各类型受益凭证均为记名 式,采无实体发行,不印制实体受 益凭证.
三、本基金受益凭证为记名式,采无实 体发行,不印制实体受益凭证. 配合本基金 新增外币计 价受益凭证 -7- 修订后条文修订前条文说明修订.
五、~
七、(略)
四、~
六、(略) 项次调整.
七、经理公司应将本基金无实体受益凭 证所表彰之受益权按个别受益人申 购或买回情形予以登录. 配合海外股 票型基金契 约本(仅适 用於含新台 币多币别基 金)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