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7-05-07 |
30 号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 再生利用;
水污染治理;
环保工 程;
固体废物治理;
市政设施服 务管理;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技 术;
环境卫生管理;
绿化管理;
水资源管理;
技术推广服务;
给 排水工程设施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安装经营;
环保 设备的批发与零售.
(二)财务情况
3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7 年12 月31 日(经 审计)
2017 年1-12 月(经审 计)
2018 年6月30 日 (未经 审计)
2018 年1-6 月 (未经 审计)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茂名首创水务 有限责任公司 70,055.19 25,896.48
0 0 81,761.19 32,622.49
0 0 广元首创水务 有限公司 40,559.01 21,407.48 6,850.9 1,234.81 43,681.26 25,920.47 3,432.88 730.99
三、 本次拟办理委托贷款合同情况
1、委托贷款额度 单位: 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 集额 前期已投入并 可置换金额 本次拟办理 委托贷款额 委托贷款 银行
1 茂名首创水 务有限责任 公司 广东省茂名市水 东湾城区引罗供 水工程 PPP 项目 57,726.00 47,948.02 9,777.98 杭州银行 北京东城 支行
2 广元首创水 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元市白 龙水厂 BOT 项目 41,300.00 17,540.12 23,180.00 工商银行 北京安定 门支行 合计 99,026.00 65,452.14 32,957.98
2、委托贷款银行: 茂名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拟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办 理委托贷款;
广元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拟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定 门支行办理委托贷款.
3、委托贷款期限:以上委托贷款期限均为六年;
4、委托贷款利率:4.9%;
5、实施方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根据项目进度和付款时间,行使委托贷 款放款决策权.
6、资金主要用途:根据工程进度,用于工程项目建设.
四、 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影响 公司本次以委托贷款的方式为下属
2 家项目公司提供募集资金的使用, 是根 据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实施安排,此次委托贷
4 款有助于推进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为下属
2 家全资项目公司办理委托贷款,总额不超过 3.3 亿元.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11 月28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议 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为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