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5-13 |
2019 年6月4日星期二 DISCLOSURE 信息披露 制作 朱玉霞
电话:010-83251716 E-mail押zqrb9@zqrb.
sina.net 本公司董事 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 以下简称 本协议 ),为双方开展项目和 业务合作的基础,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商议约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 同为准. 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由于在项目投资方面双方参股时间、方式、金额等尚未确定,在供应 链合作方面从
2020 年开始执行且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因此目前尚无法 预测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隆基股 份 )
2、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3、注册资本:3,624,223,899 人民币
4、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 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
商品进出口业务;
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 总承包;
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
LED 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
5、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隆基股份总资产为 396.5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4.52 亿元;
2018 年度营业 收入为 219.8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8 亿元.
6、隆基股份是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通威股份 或 公司 ) 重要的客户及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 隆基股份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二)协议签订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体现双方合作意向的框架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具体投资、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 《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 一)合作背景与目的 基于光伏产业链专业分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共识,隆基股份与 通威股份旗下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月、
3 月分别签署了 合作协议, 在单晶硅棒和高纯晶硅领域进行项目合作;
2018 年5月隆基 股份旗下子公司与通威股份旗下子公司签署了多晶硅长单 《 采购合同》,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
2017 年1月4日、2017 年3月12 日、2018 年5月22 日在 《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 《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公告编号:2017-
001、2017-
026、2018-048). 为进一步发挥各自在产业链的专业优势,引领全球光伏产业健康可 持续发展,本着平等互利、绿色发展、同等优先的原则,不断拓展合作领 域,提高合作水平,构筑良性互动、绿色发展的新格局,通威股份与隆基 股份就高纯晶硅、硅片合作事项达成合作意向,于2019 年6月3日签订 了战略合作协议. (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战略合作与项目投资 通威股份战略入股隆基股份宁夏银川 15GW 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 入股后持有该项目 3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