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7-05-13 |
隆基股份按照对等金额战略入股通威股份 包头
5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入股后持有该项目 30%股权,具体参股方式、 参股比例、参股金额等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供应链合作 2020-2022 年隆基股份每年向通威股份包头
5 万吨高纯晶硅项目的 项目公司采购的高纯晶硅数量不少于隆基股份拥有该项目公司权益产 能的 2.5 倍(权益产能=股权比例*项目公司年产能,下同);
2020-2022 年 通威股份每年向隆基股份银川 15GW 单晶硅棒和切片项目的项目公司 采购的单晶硅片数量不少于通威股份拥有该项目公司权益产能的 2.5 倍. 双方实际采购量允许在上述采购量的正负 5%范围内调整确定,在各 自允许范围内确定的实际采购量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双方于当年
12 月 份约定次年采购总的需求数量. 采购价格依据随行就市原则,按月定价.
3、双方承诺 隆基股份鼓励并支持通威股份在高纯晶硅领域继续做强做大;
通威 股份鼓励并支持隆基股份在单晶硅棒领域继续做强做大. 此外,在组件 和电池领域,双方保持紧密沟通,共同探讨合作机会,共同促进行业健康 发展.
4、业务开展的前提 ( 1)双方就合作产品的品质、工厂认证、供应量以及定价机制等商业 因素达成一致作为针对本协议项下包括高纯晶硅和硅片长单合作的前 提条件. ( 2)双方就对方相关产业项目的资信、经济测算、审计调查、法务调 查、合规调查、评估估值、参股比例等因素达成一致作为参股合作的前提 条件.
5、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 解决.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 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预示双方将在未来进行产业的深度战略合作,通过 发挥龙头企业在产能、技术进步方面的示范作用,带动并加强光伏产业 链的资源共享与整合,实现双方专业分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有利于 推动行业产能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降低,加速光 伏发电平价上网进度,实现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协同和高效发展. 截至
2018 年底,隆基股份拥有单晶硅片产能 28GW(2019 年底预计 将形成 36GW 的单晶硅片产能), 是全球最大的单晶硅光伏产品制造商. 通威股份已形成高纯晶硅产能
8 万吨、 高效太阳能电池片产能 12GW (2019 年底将形成 20GW 的太阳能电池片产能), 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 池生产企业及全球排名前三的高纯晶硅生产企业.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 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高纯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及原材料硅片的稳定供 应,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项目和业务合作的基础, 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商议约定,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协议的后 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在项目投资方面双方参股时间、方式、金额等尚未确定,在供 应链合作方面从
2020 年开始执行且采购价格随行就市, 因此目前尚无 法预测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