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清单中保证人、 抵押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 债权金额、 担保人等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 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暂计至2017年9月30日的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 应支付给郑春法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