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2017-05-20
股票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

,LTD. (新疆伊犁州新源县肖尔布拉克)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16-18 层) 联合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院

5 号楼)

2019 年3月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2-1 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2-2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 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方金 诚 )评级,根据其出具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 评级报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伊力特 、 公司 或 本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 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东方金诚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 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完 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本公司在《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制定了利润 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 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2-3 性. 公司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中, 现金分红优于股票股利;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并遵循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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