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7-05-20 |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 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伊力特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公司投资者,同时引 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等相关文件以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 相关规定,伊力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 公司七届七次董事会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未来三年利润分 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 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 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四、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2015 年度、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本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年度 现金分红(元)(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2017 年110,250,000.00 353,341,996.09 31.20%
2016 年110,250,000.00 276,801,251.94 39.8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2-6 年度 现金分红(元)(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 率2015 年176,400,000.00 281,927,822.20 62.57%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元) 304,023,690.08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130.55% 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130.55%.
五、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 司除外 .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为 21.68 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
六、提请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控制 三公消费 政策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2012 年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控制 三公消费 的政策,比如,2012 年12 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 八项规定 .上述政策导致餐饮、白酒等行业的政务消费受到 极大限制,亦导致白酒行业整体需求的下滑,使得
2013 年至
2016 年期间,我国 白酒行业增速明显放缓,直到
2017 年,白酒行业的整体收入、利润才出现较为 明显的增长.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控制 三公消费 政策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将导致公司业绩受到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