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7-05-21 |
8 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於中国进行房地产开发,包 括房地产开发、建筑及酒店经营. 碧桂园服务集团的主要业务是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社区增值服务及非业主增值服 务.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30%受控公司」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碧桂园服务」 指 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 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於分拆完成前为本公司之 附属公司 「碧桂园服务集团」 指 碧桂园服务及其附属公司 「本公司」 指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 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股 份代号:2007)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控股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9 「港币」 指 港币,香港法定货币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或其任何关连人士,且与彼等概 无关连的人士 「上市日」 指 碧桂园服务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日期,即2018年6月19日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协销顾问及 其他服务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与碧桂园服务於2018年6月1日订立之框 架协议,就碧桂园服务集团向余下碧桂园集团 提供协销顾问及其他服务之条款进行约定,年 期自上市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物业服务框架协议」 指 本公司与碧桂园服务於2018年6月1日订立之框 架协议,就碧桂园服务集团向余下碧桂园集团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之条款进行约定,年期自上 市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之目的而言,不包 括香港、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余下碧桂园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紧随分拆之后的附属公司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股东」 指 本公司股东 「分拆」 指 分拆碧桂园服务股份及於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10 「主要股东」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会命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总裁兼执行董事 莫斌 香港,2018年6月19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杨国强先生 (主席) 、杨惠妍女士 (副主席) 、莫斌先生 (总裁) 、杨子莹 女士、杨志成先生、宋军先生、梁国坤先生及苏柏垣先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陈先生.本公司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为黎明先生、石礼谦先生、唐蠖跋壬⒒坪檠嘞壬把罟蚕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