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7-05-21 |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 年7月4日,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 或"公司"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杭州莱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骏投资" )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以下简称 "稠州银行西湖支行" ) 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莱骏投资以其所持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 区文三路
535 号的莱茵达大厦(建筑面积:16,852.62 平方米)为本次向稠州银 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自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 320,000 万 元人民币,其中对莱骏投资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莱骏投资向稠州 银行西湖支行申请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 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 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莱骏投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其 100%的股权.莱骏投资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19 楼1906 室;
法定代表人:徐兰芝;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服务:停车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投资管理,家政服务,楼宇 保洁服务,物业管理,保洁业务外包服务;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截止
2015 年12 月31 日,莱骏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0,570.81 万元,负 债总额 19,955.77 万元, 所有者权益 10,615.04 万元,
2015 年营业收入 2,144.88 万元,净利润 905.8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 担保金额:30,000 万元 担保期限:10 年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莱骏投资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本次为其向金融机构借 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公司对莱骏投资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 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借款提供 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6 年7月4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