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7-05-28 |
6 C 先决条件 认购协议完成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a) 完成买卖协议,,
天虹庆业将筹组成为目标集团之控股公司;
(b) 订约方已订立合营企业条款;
及(c) 於认购事项完成日期,所有声明及保证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真实准确,并无误导成分. 认购协议任何订约方不得豁免以上条件. 倘上述条件未能於最后截止日期或之前达成,则认购协议将告终止,且订约方概不得就成本、损害、补偿或其他事项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申索,惟任何先前违反认购协议者除外. 认购事项完成 认购事项完成将於上文「先决条件」一段所载全部条件达成当日,与买卖完成同日落实. 认购事项完成与买卖完成互为条件. 於认购事项完成后,天虹庆业将不再为本公司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但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故天虹庆业及其附属公司之财务资料将综合计入本公司之综合财务报表. 财务影响 由於认购价乃根勘昙胖展撼杀疽约霸侥弦滴窦澳峒永弦滴裰什恢道宥,故预期认购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造成任何重大财务影响. C
7 C (3) 合营企业条款 日期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订约方 (1) 本公司 (2) 魏志国先生 (3) 魏志华先生 (4) 天虹庆业 合营企业条款旨在概括列出合营企业集团於认购事项完成后之管理架构,授出认沽期权及认购期权. 业务围 合营企业集团将拥有及管理目标集团之业务、越南业务及尼加拉瓜业务. 董事会组成 天虹庆业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本集团有权提名其中四名董事,而认购人有权提名一名董事. 魏志国先生将获委任为合营企业集团之董事兼董事总经理,初步任期为四年,可於现时任期届满后自动重续,每次为期一年,直至魏志国先生向合营企业集团发出不少於三个月之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保留事项 须由天虹庆业股东一致决定之事项其中包括(i) 天虹庆业宪章文件之重大变动;
(ii) 增设、配发或发行任何天虹庆业股份或可转换为天虹庆业股份之证券,或授出或发行任何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以购入任何天虹庆业股份或可转换为天虹庆业股份之证券;
(iii) 天虹庆业之重组;
及(iv) 天虹庆业之自愿清盘. C
8 C 优先购买权 倘天虹庆业建议向任何第三方提呈发售天虹庆业股份,则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