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7-05-28 |
156 号招商国际金融大厦 D 座7层法定代表人: 关敬如 联系人: 钮楠、孔德晖 联系
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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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级机构: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债资信 ) 注册地址: 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中心
2 号楼
6 层 法定代表人: 冯光华 联系人: 张子春、王欢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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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计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 ) 注册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联系人: 彭建华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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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顾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中伦 )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SK 大厦 36/37 层 负责人: 张学兵 联系人: 刘柏荣、许苇、李旭东、路竞t、刘小丽、颜严、于洲 颖、陈小东、胡继东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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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交易结构及交易概述
一、交易结构 以下为本期 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的基本交易结构、 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框架及现金 流转过程: 苏元2014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托交易结构图 注:图中实线为合同关系,虚线为现金流向. 具体交易过程如下: 根据 《信托合同》 约定, 江苏银行 作为 发起机构 将相关 信贷资产 委托给作 为 受托机构 的 上海信托 ,由 上海信托 设立 苏元
2014 年第一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信 托 . 受托机构 将发行以 信托财产 为支持的 资产支持证券 ,并将所得的 资产支持 证券募集资金 支付给 发起机构 . 受托机构 向投资者发行 资产支持证券 ,并以 信托财产 所产生的现金为限支付 相应税收、 信托费用及本期 资产支持证券 的本金和收益. 本期 资产支持证券 分为 优8先档资产支持证券 和 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 ,其中 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 包括 优先 A 档资产支持证券 和 优先 B 档资产支持证券 . 根据 《承销协议》 和 《承销团协议》 的约定,除 发起机构 自持部分以外的 资 产支持证券 由 受托机构 委托 联席主承销商 承销, 联席主承销商 组建 承销团 来完 成承销工作. 江苏银行 作为 发起机构 ,将严格根据 人民银行 和 银监会 的相关规则持有本 期 资产支持证券 总发行规模的 5%的规定,具体为持有 优先 A 档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 规模的 5%、持有 优先 B 档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规模的 5%以及持有 次级档资产支持证 券 发行规模的 5%. 根据 《服务合同》 的约定, 受托机构 委托 江苏银行 作为 贷款服务机构 对 资 产池 的日常回收进行管理和服务. 根据 《资金保管合同》 的约定, 受托机构 委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作为 资金保管机构 对 信托财产 产生的现金资产提供保管服务. 根据《债券发行、登记及代理兑付服务协议》的约定, 受托人 委托 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对 资产支持证券 提供登记托管和代理兑付服务. 受托机构 拟安排 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次级档资 产支持证券 仅在初始认购投资者之间进行流通转让.但 发起机构 持有各类别 资产支 持证券 的期限应不低于相应类别 资产支持证券 的存续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