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7-05-30 |
1 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 案》 中所涉及的审计、 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已声明保证 《珠 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所引用 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 召开董事会, 编制并披露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 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届时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 果将在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 》中予以披露.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博元投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经过如下批准后方可实施: (1)完成审计、评估后,上市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 会审议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正式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 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
(3)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博元投资于
2014 年6月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
14067 号).因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上述情况上市公司 已于
2014 年6月19 日发布《关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 14-033).博元投资于
2014 年12 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珠 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14]38 号),上 述情况上市公司已于
2014 年12 月9日发布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公告编号 14-06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博元投资尚未收到中国证 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 如博元投资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 违法行为,则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3.2.1 条规 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三十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 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核查意见根据目前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 就本次交易的 有关风险因素做出特别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增资控股之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预案》所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 风险.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 目录特别说明及风险提示
1 目录3释义5
第一节 绪言
7
第二节 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及声明
8
一、独立财务顾问承诺.8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8
第三节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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