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7-06-06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复 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议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 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7、登记时间:2008年8月25日至29日(上午8:30-11:

30、下午1:30-5:00)

8、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 年9月1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联系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5楼;

(3)邮编:310004 (4)

电话:0571-85101861;

(5)传真:0571-85101870;

(6)联系人:张瑞峰.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土代表授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 年月日特此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00 八年八月十四日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定稿) 二八年三月

1 特别提示

1、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是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的.

2、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湖创业 或 本公司 ) 授予激励对象1684万份股票期权, 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 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1684万股股票. 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1684 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304,082,330股的5.54%.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 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年,可行权日为自股票期权授予 日(T日)+12个月至T日+48个月. 第一期行权时间为T日+12个月至T日+36个月内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可行权 部分为经2008年度考核合格予以解锁部分,即为已授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0%;

第二期行权时间为T日+24个月至T日+36个月内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可行权 部分为经2009年度考核合格予以解锁部分,即为已授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0%;

第三期行权时间为T日+36个月至T日+48个月内的可行权日, 股票期权可行权 部分为经2010年度考核合格予以解锁部分,即为已授权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每一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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