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7-06-17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三)支持新产品引进.对新引进并在重庆生产、结算的产品,参照第

(一)

(二)项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或登记人补贴和奖励.对新引进落地至重庆,委托 外地生产,但在重庆结算的品种,按照每个批文

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批文持有人 补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四)支持创新平台打造.对按照 开发协同、市场运作 原则,通过内部 剥离、 嫁接整合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设的产学研高度协同、国内外开放合作的新 型高端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后,原则上给予每家 三高合一 (高端平台培育 资助专项、高端人才团队引进专项和高新技术研发主题专项)支持

1000 万元. 对于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到我市设立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的,从机构设立次年起, 根据其人才团队、研发投入和建设规模等情况,经评审认定后,连续四年给予该 机构研发专项支持,每年给予

1000 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对我市新建的投资超 过500 万元(不包括用地投入)的第三方研发服务平台、专业检测机构等创新环 境改善关键环节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 20%给予该平台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建设奖励.对特别重大的关键核心平台项目,采取 一事一议 原 则给予扶持. 对为与本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第三方医药相关 技术服务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 3% 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

(五)减免注册申请费用.对由我市收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费用予 以免征.(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财政局)

(六) 鼓励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制定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 并将优秀地产创新产品、 获得国际市场认证的高质量产品纳入其中.支持纳入目 录的创新药品、 医疗器械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积极支持重点培育品种 进入国家各类医保支付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鼓励在渝医疗机构招标采购时,围 绕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招标采购方案,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 控、 供应稳定产品的应用比重. 健全优先使用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创新产品采用首购、 远期合同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责任单位: 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七)新产品临床供应奖励.对2018 年以来新上市的临床急需或应用广泛 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奖励.其中,对药品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

1 亿元的,给予

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

5 亿元的再给予

300 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

对医疗器械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

500 万元的,给予

60 万 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

2000 万元的再给予

6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 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提升产品质量,鼓励绿色制造

(八)支持生产技术能力提升.鼓励新建或对现有生产场地进行改建,以满 足环境保护或提升产品质量等需求. 对按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生产许可认证和生态 环境部门许可标准设计建造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 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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