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7-06-17 |
1000 万元的建设奖励.其中,制剂生产线进一步提升标准,达到美国、欧盟和 日本等主流市场标准并首次通过其官方药品监管机构合规性审查的生产平台, 按 照每条生产线
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额外奖励. 对特别重大的关键核心 平台项目,采取 一事一议 原则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九)支持集约化生产能力提升.为便于质量监管,促进节能减排,鼓励企 业向集约化转变生产方式. 对获批成为无关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生产企业 的企业,年度委托合同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 3%给予受托企 业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十)支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 过一致性评价,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化学仿制药,按每个产品
100 万元的标准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一次性补助;
对排在全国同药品产品前三位 的,每个再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200 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 委、市药监局) (十一)支持产品质量标准再提升.对于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达到美国、 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认证标准并在当地首次完成产品注册的产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制剂品种每个奖励
100 万元,高风险医疗器械每个 奖励
50 万元,低风险医疗器械每个奖励
20 万元;
关联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 市场上市的制剂品种的原料药每个奖励
50 万元、辅料每个奖励
10 万元. (责任 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三、强化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推动股权投资.成立政府引导的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通过 政府资金引导、 金融资本和医药企业参与的方式形成总规模
100 亿元以上的股权 投资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认真 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 的70%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 依法设立的各类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按其年度对本地生物医 药企业合计到账投资金额的 1%,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团队及被投项目持有人团 队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 (十三)鼓励债权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生物医药行业特点的产品和 服务,探索对重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开发中长期、低利率贷款品种.进一步加大 对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力度, 支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优先扶持生物医药产 业. 实施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型生物医药 企业信贷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按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额度的 2%建立风险补偿 金. 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生物医药企业融资项目库, 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 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 (十四)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建立生物医药拟上市企业储备库.对被 评为重点拟上市的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按规定给予
200 万元财政奖励.鼓励企业 在境内外市场上市, 依托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对其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行为 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在银 行间市场、 交易所发行债券融资, 利用好中新 (重庆) 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支持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等境内外市场发行债券.(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重 庆市税务局) (十五)推行保险补偿政策.鼓励企业引入保险补偿机制,保护服务对象合 法利益. 纳入 《重庆市首台 (套)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 的产品且投保 综 合险 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享受市级首台(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 际投保年度保费的 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 3%的上限计算, 单张保单补贴最高 不超过